基本案情与一审胜诉:突破高龄误工费壁垒
2025年,70多岁的王大爷因交通事故致残,委托河南光法(南阳)律师事务所交通办案团队代理维权。本案最大争议焦点在于:已超退休年龄的农村老人是否应获赔误工费?
被告保险公司辩称,王大爷已72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应支持误工费。
律师应对策略:
举证劳动能力与收入来源:律师提交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及村委会出具的证明,证实王大爷虽年过七旬,但仍长期从事农业劳动,具有稳定劳动收入。
法律依据强化: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强调“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并未排除高龄劳动者的请求权。
情理结合:强调在农村地区,老年人依靠务农维持生计是普遍现象,事故导致其无法劳动,实际造成经济损失。
其他争议项的专业应对:
最终,法院一审突破性地支持了10500元误工费,连同其他损失如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亦获支持,扣除保险公司已垫付的18000元,判令保险公司赔偿王大爷共计63524元。
办案进程:上诉风波与调解破局
一审胜诉后,被告保险公司不服判决,特别是对支持误工费的决定提出异议,准备提起上诉。案件进入二审阶段,不确定性增加,诉讼周期延长。
在此关键节点,办案律师并未固守一审胜果,而是基于维护当事人最大利益的考量,主动采取了新的策略:
风险研判:律师与当事人及家属进行了深入沟通,客观分析了二审的利弊。尽管一审判决于法有据,但二审诉讼耗时耗力,且司法实践中对高龄老人误工费的认定仍存有争议,存在维持原判或改判两种可能。
价值衡量:律师为当事人算了一笔“时间账”和“经济账”,迅速获得一笔确定的赔偿款,对于年事已高、急需资金用于后续康复的老人而言,是更务实的选择。
主动出击:在法院的组织下,律师积极与保险公司上诉团队进行多轮调解磋商,据理力争,强调一审判决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正确,同时展现调解诚意。
最终,在律师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由保险公司一次性向王大爷支付赔偿款60000元,了结全部纠纷。
典型意义:本案是一起典型的“诉讼-上诉-调解”案件,其意义不仅在于法律上的突破,更在于律师全程的策略运用:
敢于突破,奠定胜局:本案突破了一般对“高龄即无劳动能力”的刻板印象,确认了农村老年人在实际从事劳动的情况下,仍应依法获得误工赔偿。律师通过扎实的证据准备与法律论证,成功维护了老年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司法对事实劳动能力的尊重与保护。
审时度势,灵活转向:面对对方上诉,律师能迅速调整策略,“以调促和”,体现了其对诉讼风险的精准把控和以当事人为中心的职业理念。
以退为进,实现最优解:虽然调解金额比一审判决少了3524元,但律师为当事人避免了上诉周期长达数月甚至更久的时间成本、诉讼负担以及潜在的改判风险。用3.5%的金额让步,换来了100%的终局性和即时履行,极大提升了当事人维权过程的获得感与满意度。
结语:年龄不是劳动能力的界限,事实才是判决的依据。本案的成功维权,不仅为老人争取到了应有的经济补偿,也为类似情况下的高龄劳动者提供了有力的司法参照。律师在办案中注重证据收集与法律适用的精准结合,是赢得此类案件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