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张先生(化名)与赵女士(化名)原系恋爱关系。恋爱期间及关系结束后,张先生诉至法院,主张其在2023年1月至2024年5月期间,向赵女士转账的款项及安排赵女士代收的货款共计1019896元,性质属于附条件的赠与(以结婚为目的)或代为保管的货款,因双方分手,赵女士应予返还。
二、律师代理思路与策略:
作为被告赵女士的代理律师,光法律师团队在面对原告高达百万的诉讼请求时,并未局限于简单的“否认”或“抗辩”,而是进行了深入的法律关系剖析和证据梳理,制定了清晰的诉讼策略:
01:精准定性,区分法律关系
律师首先敏锐地指出,原告的诉讼请求在基础上是混乱的。其将恋爱期间的普通转账(可能构成赠与)、具有特殊意义的转账(如520、1314等,一般视为无条件赠与)、共同经营中的资金流转、以及代收货款等不同性质、不同法律关系的款项混为一谈,一并主张返还。律师在答辩中明确提出,这违反了“一案一诉”或至少要求明确区分审理原则,主张法院应对不同性质的款项进行剥离。这一定性策略,为后续将案件焦点从“是否返还”引导至“何种款项需要返还”奠定了法律基础。
02:夯实证据,构建合伙事实
针对原告主张的“赠与”和“代收款”性质,律师积极组织反证,核心在于证明双方在特定时间段内存在共同经营行为。律师指导当事人收集并提交了以下关键证据:
经营合作证据:证明双方共同从事玉石直播,被告赵女士担任主播,原告以“助理”身份与客户沟通、发货的聊天记录、后台数据。
资金往来证据:双方相互频繁的、非单向的转账记录,表明资金流动具有双向性和经营性特征,而非单纯的恋爱赠与。
共同支出证据:双方分别向同一供货商支付货款的凭证,直观证明二人共同为经营出资。
经营实绩证据:证明赵女士个人及双方合作产生销售收入的记录。
通过这些证据链,律师成功向法庭描绘出双方自2024年2月起已从单纯的恋爱关系,转变为具有共同劳动、共同出资、共享收益特征的事实合伙关系。对于此期间的资金往来,主张应纳入合伙清算范畴,而非简单按赠与处理。
03:明确诉请,聚焦争议焦点
在庭审中,律师始终坚持并强化以下观点:
恋爱期间(尤指共同经营前)的非特殊含义转账:可探讨其赠与性质及是否附条件。
共同经营期间的相互转账:应定性为合伙经营内部的资金调配、成本支出或利润预分配,与恋爱赠与无关,其最终处理需通过合伙清算解决。
代收货款问题:主张该部分款项已融入共同经营,性质同样应归于合伙经营收入范畴。
办案律师通过将庞杂的转账记录,依据时间点(共同经营开始前后)和资金流向性质进行归类,使案件审理逻辑变得清晰。
三、法院审理结果
法院充分采纳了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作出了如下认定和判决:
01:认可法律关系区分
法院确认原、被告之间同时存在“恋爱关系”和“合伙关系”两种法律关系,且在不同阶段主导不同。
02:支持附条件赠与的撤销
法院认定,双方恋爱关系终结,原告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条件已灭失,故对双方共同直播经营开始前(即2024年2月前)的、非特殊含义的转账,支持原告撤销赠与的请求。经核算,判决被告返还该部分差额43708元。
03:采纳合伙关系抗辩
法院认定,自2024年2月共同经营开始后,双方形成事实合伙关系。该期间内的相互转账,性质上属于合伙经营中的资金往来,与之前的恋爱赠与性质不同,属于另一法律关系。
04: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对于原告主张的合伙经营期间的转账及代收货款部分(涉及金额巨大),法院认为“在无法查明原、被告分别投资、盈亏的情况下”,本案不予处理,原告可另行主张权利(即通过合伙纠纷诉讼解决)。据此,驳回了原告要求返还1019896元中的绝大部分款项的诉讼请求。
最终,法院判决赵女士仅需返还43708元,当事人的诉讼目标基本实现。
四、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律师通过精准的法律关系辨析和有效的证据组织,成功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具有以下借鉴意义:
01:办案思路的精准性
面对混合多种法律关系的复杂民间经济纠纷,律师没有陷入对每笔转账具体用途的纠缠,而是从法律关系的定性上进行切割。将“恋爱财产纠纷”与“合伙经营纠纷”分离,是本案辩护成功的战略关键。
02:证据组织的体系性
律师围绕“事实合伙”这一核心抗辩点,构建了从合作模式(聊天记录)、共同行为(分别进货)、资金特征(双向流转)到经营成果(销售收入)的完整证据链,使“合伙关系”从主张变为法庭可以认定的法律事实。
03:诉讼策略的有效性
通过主张“另案处理”,律师成功地将合伙经营期间复杂的、难以在本次诉讼中厘清的财务纠纷剥离出去,不仅大幅降低了当事人本次诉讼的即时责任(从被诉百万到仅判赔四万余元),也为后续可能发生的合伙清算诉讼争取了主动。
04:类案启示
对于恋爱期间涉及共同投资、经营的情侣经济纠纷,资金的混同可能导致法律关系的混同。在纠纷产生前,注意保留能区分不同性质资金往来的证据(如备注);在诉讼中,应主动厘清不同阶段、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避免将所有经济往来简单归于“恋爱赠与”或“借贷”。
结语:本案中,光法律师团队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清晰的办案思路,有效驾驭了复杂案件,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委托人的法律风险,充分体现了律师在民事诉讼中作为“法律技术专家”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