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人在进行咨询的时候,往往对“伤残”与“残疾”以及索赔 存在一些误区。
误区一:
鉴定伤残等级后,便可以领取残疾证,进而享受政府对残疾人的相关福利待遇。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
残疾人应当凭残疾人证才能享受政府的相关福利待遇
受害者发生伤残事故后
可按照《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取得残疾人证
流程
(一)申请: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照片,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评定表;
(二)受理:县级残联接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等进行确认;
(三)评定:指定机构对申请人进行残疾评定,按照残疾评定标准作出明确的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结论,填写评定表并加盖公章;
(四)审核、批准:县级残联对办证申请材料、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论和公示结果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填写打印残疾人证相关信息,并在批准残联栏内加盖公章、在持证人像上加盖钢印,同时将残疾评定表等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
(五)发放、存档:县级残联将残疾人证发放给申请人,并将申请表、评定表、公示结果等相关材料存档、长期保存。
由此可见,只有按照法定程序取得残疾人证,才能获得相关福利待遇,而不能直接将伤残鉴定结果作为获得相关福利待遇的依据。
误区二:
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残疾等级
事故伤残等级与残疾等级是两回事。
事故伤残评定标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根据其规定,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到十级。
而残疾评定标准为国家标准《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根据该标准,残疾划分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以及多重残疾等7个类别,各类残疾按残疾程度分为四级。
由此可见,发生事故中的伤残等级与残疾人的残疾等级属于两个不同的体系,其等级是按照不同的标准分别评定的,不能直接平移、混同。
误区三:
反正住院费对方要赔,随便住。
个别伤者会错误的以为
受伤后治疗的费用反正都要对方赔的
我就可劲住院
河南光法(南阳)律师事务所
提醒你 :这是在坑自己
司法鉴定项目中,有一项叫住院时间合理性鉴定,还有一项叫医疗费用合理性鉴定。当双方就住院时间长短和治疗费用意见分歧时,就可以申请这两项鉴定。鉴定机构会依据你的具体伤情、住院期间进行的医疗措施,综合分析合理的住院时间和医疗费用,跟治疗外伤无关的住院时间和医疗费用,或者过度治疗的部分费用都是要扣除,也就是
伤!者!自!付!
误区四:
伤没好时候评残等级高、赔得多
首先要明确一点,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可以做,并不是完全由伤者决定,国家相关鉴定文件中有明确规定每种不同伤情的鉴定时限。总体原则就是治疗终结、伤情稳定。因为伤情变化可能会带来伤残等级的变化,其次是后期的治疗费用支付问题,极易引起后期纠纷。鉴定人员会在这个原则基础上,根据你的具体伤情判断你是否可以评残了。
所以,评残急不得!!治疗终结伤情稳定后鉴定,不但可以保证鉴定结果公正准确,也可尽量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及产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