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介绍 :2018当事人刘某于2018年8月1日在驾驶电动车行驶过程中与一货车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后镇平县交警队于2018年8月20日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当事人刘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刘某通过《交通事故维权手册》联系到河南光法(南阳)律师事务所,在深入咨询后决定委托光法承办该案件。
经过光法办案团队对事故认定书仔细认真的分析及调查,确认该事故责任认定部分存在问题,并建议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书进行复核。由于法律规定复核的期限为领取事故认定书后的3日内,光法律师紧扣事故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及时撰写了《道路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于2018年8月23日交予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保障了当事人复核的权利。
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受理复核申请后,对申请复核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进行调查并得出结论:原事故认定认定部分事实不清、责任划分不准确,责令镇平县交警队重新调查、认定。
镇平县交警队于2018年9月6日重新制作了事故认定书,认定当事人刘某不承担事故任何责任
当事人刘某从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到不承担事故任何责任,即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同时也体现了光法办案团队对案件分析的严谨性和对法律规定把控的专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