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中的有责任限额和无责任限额是按照肇事司机在交通事故中是否负有责任来判断的。肇事司机不管是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均按照有责任限额来赔偿,只有认定不负责任时适用无责任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元
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
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死亡伤残费用的项目包括:
1.丧葬费
2.死亡补偿费
3.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
4.残疾赔偿金
5.残疾辅助器具费
6.护理费
7.康复费
8.交通费
9.被抚养人生活费
10.住宿费
11.误工费
12.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以上共计12个项目,如果有花费,则列入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里,不划分责任;若花费的数额超过18万,则需要在商业险里或者肇事方按照比例进行赔付。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医疗费用项目包括:
1.医药费
2.诊疗费
3.住院费
4.住院伙食补助费
5.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
6.营养费
以上共计6个项目,按照限额1.8万元赔付,如果花费超出1.8万元,则需要在商业险或者肇事者方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赔付。比如发生交通事故,一共发生了医疗费1万元,因为交强险上限为1.8万元,没有超出限额,则该医疗费1万元全额赔付。如果一共发生了医疗费5万元,那已经超出交强险里医疗费限额1.8万元了,则该5万元里,1.8万全额赔付,剩余3.2万元,需要根据事故责任进行划分。比如对方全责,全额赔;同等责任,则3.2万除以2等于1.6万,则对方赔付医疗费1.8万+1.6万等于3.4万元,医疗费对方最终赔付3.4万元,自己承担1.6万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