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车祸事故后,受害人可以主张什么、多大数额,是绝大多数被撞者急于想要知道的问题。事实上,影响赔偿或者说决定赔偿的因素很多,如事故责任、保险情况、受害人自身的伤害大小等。结合《交通安全法》《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可有:
PART.01事故责任
对于非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或者非机动车致害行人的,如果一方全责,那么全责方承担事故的全部损失,而无责任一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所以,如果受害人全责,就可以不必考虑赔偿问题了。
PART.02伤害大小
车祸赔偿的数额与受害人的伤害成正比,伤害越重,往往可以主张更多的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伤害可以分为一般伤害、伤残伤害和死亡伤害。其中:
(1)一般伤害
受害人可以主张常见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后续治疗费。
(2)伤残伤害
除上述一般费用外,受害人还可主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定残后的护理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伤残鉴定费。
(3)死亡伤害
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第一顺位的权利人,可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家属处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因抢救治疗无效死亡的,还可以主张抢救治疗期间的相关费用。
PART.03财产损失
车祸造成物损的,受害人还可以主张财产损失赔偿,包括维修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经营活动车辆合理停运损失、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