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超过60岁的工作者大有人在,特别是农民工等没有保障的体力劳动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误工费该如何主张?
案情回顾:
2017年11日16时日21时00分,李某驾驶重型特殊结构货车,与孙某驾驶的普通正三轮摩托车相撞,致孙某车上乘坐人田某、张某、尹某、余某轻伤。后经唐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做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应承担该起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孙某承担该起道路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
办案难点:
田某62周岁、张某67周岁、尹某49周岁、余某51周岁。四人乘坐孙某驾驶正三轮摩托车在去工地上班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事发时田某和张某均已经超过退休年龄。
办案经过:
了解情况后,河南光法(南阳)律师事务所律师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仔细分析,认为田某、张某、尹某、余某的误工费应当得到支持,理由如下:
1、本次交通事故是发生在去工地途中,在事故认定书上有确切的记载,该车辆的行驶路线符合去工地干活的路线,侧面证明了事故发生时,相应原告都有工作。
2、同案同判,符合相应的法律实践,事故发生时,原告四人和司机孙某均是同一工地一起工作,若仅因为超过法定年龄而忽略事实,于法无据,与事实不符。另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二款: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在开庭时,光法律师与保险公司代理律师围绕误工费问题多轮辩论,详细表达了我方观点,并列举了具体法律依据和向法官提供了指导案例供其参考,最终,法院采纳了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直接判决支持了原告主张的误工费,当事人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