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放:
2018年2月5日17时30分许,刘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自北向南行驶至方城县X014(后刘线)7公里方城县博望镇张衡大桥东侧时,与自西向东李某一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受损、李某一、李某二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李某一、李某二在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后经方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做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刘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一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李某二无责任。
办案经过 :
了解情况后,河南光法(南阳)律师事务所律师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在经过律所专业法医看过李某一、李某二医院材料以后,对当事人的伤情做出精确判断,两人伤情均可构成十级伤残。
接受委托以后,在光法律师的帮助下,当事人准备了充分的证据材料,虽然两人均为建筑工地工人,无正规劳动合同,但两人的误工费均得到了法院的充分认可支持。在达到鉴定时间要求后,我所律师向法院提交了诉前鉴定的申请,果不其然,随后的鉴定报告显示两人均为十级伤残,当事人获得了应有的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伤者不哭泣,家属不流泪!
在开庭时,光法律师与保险公司代理律师多轮辩论,详细表达了我方观点,我方诉求的每一项主张,均得到有效支持,判决下达以后,当事人非常满意。
律所优势:
1.专业法医提供精确伤残意见!
2.专业、专注交通事故,知人所不知,能人所不能!
3.强大律师团队,为您解决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