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通过观看网络直播下单购物,直播带货虽然为消费者带来了便利,但“翻车”事件也不少见……
案例一:2022年10月,被告人鞠某、罗某、范某等三人在当地布置直播间,进行玉石售卖直播。他们在当地购买公斤石料,用胶水和沙子包裹石头表面,伪装成刚从云南矿区挖出的翡翠原石,并以“矿区直达”“源头地采购”等噱头吸引消费者进行网上购买。经查实,鞠某等三人共计诈骗金额达14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网上直播间售卖假的翡翠原石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鞠某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被告人罗某、范某在案件中为从犯。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鞠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被告人罗某、范某二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各被告人自愿退缴违法所得。涉案直播的手机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案例二:2022年11月至2023年6月,被告人王某某在经营“国酒茅台(集团)系列酒代理”门店期间,明知但某某(另案处理)出售的茅台系列酒为假冒商品,仍分多次从但某某处购进151箱,并分别销售给涂某、胡某等人,销售金额约81900元。2024年1月15日,公安机关在接到相关线索并对王某某进行一般性询问后,王某某带领侦查人员到其货车处查获茅台系列酒97箱。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保健酒业有限公司辨认、鉴定,涉案茅台系列酒与该公司产品防伪特征不相符。2024年2月4日,王某某主动上缴违法所得819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鉴于王某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主动退赃等量刑情节,法院依法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二千元。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直播带货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该以谁为被告?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做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
当直播带货出现质量问题时,一般由商品或者服务的销售者、提供方或电子商务经营者承担售后责任。如果主播是接受品牌方委托为其带货,则通常作为广告发布者或广告代言人,与消费者之间不构成买卖合同关系,不直接对商品质量负责。但如果主播是为自己的店铺带货,则兼具主播及经营者身份,与消费者建立了买卖合同关系,应当对产品或者服务承担售后责任。
此外,广告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据此,售卖假货由广告主(品牌方)承担民事责任,若主播不能提供广告主(品牌方)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其先行赔偿;若主播发布的是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或明知、应知广告虚假的,应当与广告主(品牌方)承担连带责任。
带货主播虚假宣传,被欺骗的消费者可以主张哪些权利?
一般情况下,主播带货时的角色是广告发布者或广告代言人,为促进商品销售,会对商品的性能、质量、使用效果等进行介绍。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据此,如果主播宣传的内容涉及具体的商品名称、数量、价格、质量等信息,消费者同意并下单的,其宣传内容属于要约,是合同的一部分。如果卖家交付的商品不符合上述推介的内容,则构成违约,消费者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据此,如果主播在直播中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也可以要求撤销买卖合同。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还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据此,如果带货主播在推介商品或服务时有欺诈行为,被欺骗的消费者还可以主张惩罚性赔偿。
提醒:直播购物有风险,消费者不要轻信主播的产品功效宣传和超低价格承诺,而要注意综合考量商品品质、店铺信用、购买评价等多方面因素,根据实际需要理性消费。同时,消费者还应当注意保留相关购物记录,如主播在直播时的质量宣传信息、购买及支付凭证等,这些电子数据信息是发生交易纠纷时进行维权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