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期推送的是我所成功代理的一起刑事案件。当事人因犯交通肇事罪一审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委托光法律师团队上诉,办案律师通过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和及时、高效、专业的辩护,最终得以被检察院采纳,作出不起诉决定,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有效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案系在当事人一审被判之后介入代理上诉,辩护过程一波多折,最终成功为当事人恢复无罪之身!【(2023)豫1381刑初1153号】
基本案情:2022年11月20日15时25分许,驾驶二轮电动车的受害者与王大娘(化名)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追尾碰撞,王大娘回头看了一下以为是对方自己摔倒的,便驾车离开事故现场。受害者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认定书认定王大娘肇事逃逸负全责。随后王大娘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被公安局监视居住。
一审王大娘委托其他律所为自己辩护,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考虑到王大娘已年逾七十,家属想要上诉争取缓刑或减轻刑罚,几经打听对比后,决定委托光法律师团队。
案件难点:
1.王大娘全责。交警的事故认定责任划分很难推翻;
2.一条人命。毕竟造成受害者死亡,做无罪辩护阻力、压力很大。
3.一审已判。想改变已有判决就是向公检法宣战。
4.上诉期仅剩2天。留给律师的时间十分有限。
办案经过:光法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立即着手了解案情,一方面迅速与当事人沟通,了解事故的具体经过;另一方面,积极与办案机关进行沟通,查阅了解相关证据材料。
通常情况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比例中负全责,且致一人死亡,正常来说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问题不大,在没有达到足额赔偿的情况下,甚至都没办法适用缓刑。但办案团队还是决定以王大娘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为由提起上诉。无罪辩护难,但只要确实应当无罪,也要坚持做无罪辩护,律师团队提出如下辩护思路:
1、根据视频监控受害人存在超速追尾情况,当事人系正常行驶,不应以逃逸认定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2、当事人离开现场的行为不构成逃逸。当事人不知道发生了事故,没有逃避法律责任的主观意思,且根据现场监控可以明确看出系对方追尾,事故发生的原因明确;
3、事故认定书与一审法院查明认定的追尾碰撞情形不一致,不能作为定罪的依据。
办案结果:经过多次沟通和说理争辩,法院作出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最终检察院以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撤回起诉。该案的成功辩护,获得了当事人及其家属的高度认可,再次证明了光法律师团队的实力与担当。今后,光法律师团队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而不懈努力。
延伸:司法实践中,交通肇事罪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罪名。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即构成交通肇事罪。法条规定了三种级别:第一档是基本型的,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档是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最严重的是第三档,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