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梗·概:交通事故案件,当事人未满16周岁,次责。双方私下调解,保险只愿赔1万。我所接到委托后,建议伤残鉴定,最终成功评残。随后与保险公司达成调解协议,赔偿8万元,比此前当事人自己私下调解多了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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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7日下午,14岁的小美(化名)骑着电动自行车与驾驶着小型客车的张芳(化名)发生碰撞,事故致使小美受伤、两车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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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大队出具事故认定书:张芳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负主责;小美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必须年满16周岁‘’的规定,负次责。经查,肇事车辆投有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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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双方一致同意私下调解。然而,保险公司只愿赔偿1万元。小美的父母便找到我所,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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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接到委托后,第一时间便考虑到评残的可能性,建议小美进行伤残鉴定。随后,由我所专门的法医人员全程陪同做鉴定。另一方面,办案律师开始着手整理各项证据材料,若对方不同意调解,随时准备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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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后鉴定出结果,小美成功评残。办案律师再次尝试与保险公司沟通,对方同意调解。最终争取到了8万元的赔偿款,比当初当事人自己私下调解多了7万元。小美的家人对此很是满意,特送来锦旗以表感谢。并表示“案子办的很好,所以特地挑了尺寸最大的锦旗送给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