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抬物价、虚假宣传、价格欺诈、“霸王条款”……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日常生活中遇到消费问题该如何维权?赶紧来看看吧!
发生纠纷,怎么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 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 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 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 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维权时限,请牢记
产品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了性能故障,消费者有权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修理、换货、退货没有顺序之分。
产品售出后自第8日至第15日内发生了性能故障,消费者有权选择换货或修理。换货或修理没有顺序之分。销售者应当按消费者的要求进行换货或修理。
“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在国家公布第一批时事三包的18种商品,如彩电、冰箱、空调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机分别为半年至一年,主要部件为1至3年。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理占用色时间,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发之日起重新计算。
“30日”和“5年”的规定。修理者应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产者应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因产品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原因。
这些问题要注意
1. 网络维权,截图很重要
当前网购纠纷案件所涉及的证据绝大部分为电子证据。网购下单最好保留下单截图、与卖家聊天记录等相关截图,并且保留相关支付信息,订单确认信息,以防出现购物纠纷时有效维权。
2. 切勿盲目支付
部分商家混淆“定金”与“订金”,二者的区别在于“定金不退,订金能退”。定金有着债务担保效力,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即消费者支付定金后如果单方面取消订单,无权要求卖家返还定金。对于预付定金的商品要谨慎下单。
3、保留现场证据
如若因商品质量、服务质量导致人身、财产伤害,保护好事发现场,可采取拍照、录像或留下证人、证词等;
4、经营者相关信息要收集
收集或索要经营者的姓名、电话号码、工作牌号、地址、邮政编码等,以保证能够第一时间找到对方;
5、注意“三包”期限
若与商家交涉不成,应马上向消委会或工商部门投诉,不要拖延时间,因为这可能会拖过了“三包”期限;
6、索赔要合理
一些有争议的质量问题最好与商家一起到有关部门检测鉴定;最后,索赔要求也要合理,投诉切不可夸大或隐瞒事实。
消费维权,记住这些号码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热线:12315
网络平台:www.12315.cn
小程序:微信搜索“12315”
常见案例:
案例1:餐馆就餐吃饭,自带酒水进门时被餐馆工作人员阻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案例2:在展销会上购买到假货,但展销会已经结束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案例3:网络、电视、电话、邮购商品不满意,想退货卖家却拒绝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做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案例4:在超市购物,地板太滑意外摔伤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本案例中超市对其提供的服务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所以商场应承担责任。
案例5: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