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交通事故赔偿可以选择和解、调解,也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正文:车祸赔偿属于民事纠纷,在处理的途径上,各方可以和解、调解,也可以诉讼途径解决。其中,和解也即各方自行协商赔偿处理协议,但通常只适合那些损害比较小的案件。损害较大时,需要调解甚至于诉讼解决。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8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1)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2)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3)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事故认定书下达后,各方的事故责任和赔偿大致明确,如果协商解决不了,可以如上述84条,通过调解或诉讼解决。
01人民调解委员会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下设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组织,在基层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指导下进行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效力上,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司法确认后,具备强制执行力。
另外,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由于不收取任何费用,具有一定的实用便捷性。
02交管部门调解
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自人民调解委员会作出终止调解之日起3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调解开始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03法院诉讼
诉讼是赔偿的最后一道屏障,诉讼正常在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受害人可以通过递交起诉书及相关证据请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注意:重大车祸包括伤残、死亡案件,鉴于涉及诸多理赔技巧,当事人在律师协助下展开理赔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