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减少获客成本、吸附客户,许多网站推出“连续包月”“连续包年”等会员服务,通过价格优势推广“自动续费”,达到固定长期用户的商业目的。连续订阅会员自动续费,商家续期扣费前需要通知消费者吗?
李某订购某视频平台年度会员时勾选了“连续包年”选项。次年自动续费前十日,视频平台曾通过APP站内信向李某发送自动续费提示,但李某未查看。李某发现次年会员费扣款后提出质疑,但平台不同意退费。李某起诉某视频平台要求退费、赔偿资金占用使用费并承担欺诈惩罚性赔偿。
法院认为,根据站内信的查看方式及站内信大量广告存在的事实来看,要求用户定期查看站内信已超出普通消费者一般注意义务的界限。某视频平台未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故采取自动续费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故判决支持了消费者要求退费及赔偿资金占用使用费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因此,网络交易经营者在提供续费服务时,应当采用普通消费者能够合理收悉的提醒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续费服务事项,由消费者自主选择。在此提示广大经营者,探索新商业模式时,要注意规范化经营建设,不能忽视对消费者知情权、自由选择权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