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下车后被撞伤,本车保险公司是否需要赔偿,需根据事故发生时乘客的身份(即是否已转化为“第三者”)来判断。核心在于判断“事故发生的瞬间”伤者是完全脱离了车辆,还是仍在上下车过程中。以下是不同情况下的具体处理规则:
| 情形 | 身份认定 | 理赔险种 | 法律/合同依据 |
|---|
| 完全下车后,被本车或第三方车辆撞伤 | 第三者 | 交强险、商业三者险赔付 | 身份已由“车上人员”转化为“第三者”。 |
| 上下车过程中受伤 | 车上人员 | 车上人员责任险(座位险) 赔付;若无此险种,保险公司不赔。 | 商业条款规定“车上人员”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 |
| 驾驶人下车后被本车撞伤 | 车上人员 (不转化为第三者) | 车上人员责任险赔付;不适用交强险和三者险。 | 驾驶人对车辆负有持续管控义务,身份不因短暂离开而改变。 |
“车上人员”与“第三者”并非固定身份,而是根据特定时空条件临时决定的。若乘客已完全下车,身体各部分均脱离车辆,且与车辆无接触或依赖关系,则视为“第三者”;反之,若下车过程未完成(如一只脚已落地另一只脚仍在车内),则可能仍被认定为“车上人员”。
赔偿责任主要依据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
司法实践中,身份认定以事故发生瞬间为准。 法院通常参考交警责任认定书,重点审查乘客状态(如是否已完全落地、车辆是否处于静止等)。例如,乘客完全下车后被本车碰撞,一般视为“第三者”,保险公司需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若车辆启动导致未完全下车的乘客受伤,则可能认定为“车上人员”,适用其他险种。
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尽可能保存好行车记录仪、现场监控录像、照片等证据,这些是厘清事故瞬间情况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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